到了美国的第三个圣诞,我和男友照例一起回国探亲。有一个老同学在上海结婚,听说我回来了,就请我过去。他现在混得很牛,我去上海的飞机票也是他买了和请贴一块寄过来的。
我于是就去了,准备待个三天,也和久疏联系的一些朋友走动走动。
我发现我们这一批人留在国内的成才率是很高的,当年住我隔壁常常若无其事地放屁的刘三儿,现在作为组织部的重点培养对象,已经成了国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。他在电话里一听见老同学的声音,顿时显得很兴奋,于是约我晚上在黄浦江上的一个海鲜舫里吃饭,说是“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”。
我当时觉得很不习惯——一个当年曾经邀我去闻屁的小混子如今竟要请我去“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”吃饭,要习惯确实尚须时日。
另一个人,和我研究生时代同住一间宿舍的大臭脚王小虎,如今搞起了电视,跟我列举了好几部如今正热播着的偶像剧,说都是他们策划的。一个电话吹完,我连午饭也搞定了,他交代我到南京西路一个顶级写字楼里的茶餐厅等他,他请客。
南京西路离我住的饭店不远,一路逛荡逛荡的也就去了。进了老同学说的大楼,找着了那家茶餐厅,带位小姐过来假笑着鞠了一躬,带我往空位走过去。刚没走两步,便有人叫住了我:“师兄。”
我还道王小虎几年不见怎么把自个儿的级别降下去了,回头一看,竟是我高中里的小学弟,矮了我三年的于雷。
我大喜过望,这家伙可比王小虎可爱多了,没有臭脚,脸也长得耐看,于是就在他对面坐了下来。
“你在这儿上班?”我问。
“没有,”于雷笑着摇摇头,“我办公室在浦东呢,过来找人吃饭的。”
我刚在盘算着该不该问陈可的事,他便朝门口努了努嘴,说:“来了。“